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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京,几个月前在澳洲交了入籍请求并加入考试拿到确认信。国际有事,就到北京了,帮衬了忙,才发现敌人发来的信,告诉宣誓典礼曾经错过,因而请求延期下一个典礼时间,得知只能支配十一月份了,那时分对我十一月份就请求的人刚过一年,因而分割了北京,上海和香港,终究香港支配7月份入籍宣誓事宜。
我筹备俩个途径,第一个是拿着pr签的中国护照办北京到香港到澳洲,
在香港勾留7天内拿到公民纸,而后用中国护照入境去澳洲,在澳洲办护照,再从澳洲回北京?
这外面会有甚么不当吗
第2个途径就是 10天办完港澳通行证,用这个证去香港拿公民纸,在香港办澳洲护照。再回北京,这样会有销户一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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