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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查了银行账户,曾经扣款。
先报告请示流程
20十二.4.30 递交请求和资料
20十二.5.x 收到第一封信确认收到资料,没有FN
2013.5.4 收到移民官的信,移民官名字和FN都知道了,要求补无犯法证实,护照公证,体检,80表,期限28天。
2013.5.7 体检
2013.5月底前陆续交齐资料(体检由病院间接电子形式发到移民局,无犯法证实和护照公证发原件,80表父母各一份电子邮件或打印出来快递)
2013.5.29 移民官告诉已收到一切资料,只等候体检后果经过审查。
2013.6.19 通知缴费。期限28天。同时通知了下签后的最晚登陆期限,就是体检后的十二月内,2014年5月7日前必需初次出境。
2013.7.8 快递,email银行卡信息和受权信(移民局的信中提供,填写寄回便可)。
2013.7.15 中午扣款。
据移民官的信中说交款胜利后一到二周内下签。我的问题是:两年的签证无效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下签开始仍是登陆开始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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