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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08年在悉尼读的MASTER,结业后即回国任务,老公到十二年十二月份有三年国际任务教训,经过敌人找的雇主和澳洲本地移民律师。往年三月份开始186移民,已经过雇主提名,刚刚失掉动静职业评价没有过,缘故是以为老公应该有4年的任务教训才合乎这个职位的要求,律师给出三个计划:
1.比及13年十二月份有四年任务教训后从新提交请求,然而雇主恐怕等不了那末久
2.申述,不知道这个案牍是否也要律师做,律师说这个颠覆的可能性不大,并且还需求时间。然而过后敌人引见的时分可是说律师以前做过职业和专业根本不符都过了,不知道为何移民局要卡在任务时间上
3.先走457任务签证,等登程时怎么也得十二月份当前了,到时用4年任务教训从新请求,这边先过来任务。
有几个问题想问问各位:
1。是不是先经过457过来任务对比靠谱?假如先签457,等十二月份有4年教训了从新递交186会不会有冲突,雇主提名现曾经经过,还需求重来一遍吗?
2.前提彻底合乎雇主担保(3年),为何移民局以4年任务教训作为门坎,并且咱们以前彻底不知道,假如到时任务教训够4年再递交会不会又有别的理由回绝呢?或者以前有过不可功的请求对起初请求是不是有影响?
十分但愿失掉大家的帮忙,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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