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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时报10月14日文耕编译】欧洲法院再次确认了其以前的裁决,即假如合乎某些要求,公司能够阻止佩戴有显著宗教符号的衣物,例如头巾。
德国逐日旧事网报导,裁决的配景是来自一桩比利时的案件。一位因宗教缘故戴头巾的年老男子未能在某屋宇办理公司获取实习时机,缘故是公司外部的中立规定:员工必需确保他们不会经过语言或服装表白他们的宗教、哲学或政治世界观。但这名女性回绝摘下头巾。一个月后,她再次请求并提议佩戴一顶不同的帽子。但是,听说由于不允许佩戴头饰,她无奈获取实习时机。她因此以为本人因宗教信仰遭到了歧视。
欧洲法院坚持其先前的裁决,并表现:假如公司外部规定阻止以显著的形式佩戴宗教、认识状态或精力符号,则能够允许在任务场合阻止戴头巾。假如该规定广泛合用于一切工人,法院就否定间接歧视,并允许此类阻止。因此,在这个详细案件中,比利时法院当初必需作出判决,它受欧洲法院法律意见的束缚。
不外,欧洲法院也明白表现,假如在理论中有特定宗教或信仰的人处于不利位置,那末一个显著中立的规定可能会变为直接歧视。将由布鲁塞尔劳工法院来审查这一点。按照欧洲法院的说法,雇主必需证实有真实的需求实行禁令。例如,假如地下佩戴宗教标记,公司可能会处于不利位置。因此,仅无意识状态中立的志愿是不敷的。
另外,欧洲法院还强调,在宗教自在遭到特别良好维护的成员国,例如德国,法院裁决可能对宗教更为敌对。欧洲法院发言人奥斯特(Hartmut Ost)表现:“假如有须要衡量不同的利益,按照各国国际的评价,宗教或信仰能够被赋与比守业自在更大的权重。”
(编纂:刘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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