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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4日 来源: 中国领事办事网
据反应,近日有中国公民在日本成田机场转乘第二天离境航班时,请求暂时出境未获许可,被安保人员强行送到指定酒店过夜,并于第二天在安保人员监督下伺机分开日本。 按照日本《入管法》第14条规则,乘坐航空器或船舶的本国人路过日本返回其它国度或地域时,可拜托承运人代向出境审查官员请求暂时出境许可,获准出境的本国人可在指定区域、时间内停留日本,停留时间最长不超过72小时。该暂时出境手续日语称为“寄港地上陆”。该法第六章无关条款同时规则,航空公司等承运机构应配合入管审查官员的任务,并有义务支配被回绝出境日本者分开日本。 据理解,“寄港地上陆”不同于“落地签证”,更非“过境免签”待遇,而属于特殊审批名目。日本法律赋与出境审查官较大的审查裁量权,特别是在审查暂时出境请求时,审查官可按照状况自主做出回绝请求人出境的抉择。请求人被回绝后很难经过行政或司法接济伎俩获取出境资历。 在过境旅客较多的日外国际机场中,除羽田机场、关西机场为24小时凋谢外,成田机场、中部机场、福冈机场、那霸机场等均在深夜封闭,过境转折旅客不许在候机大厅过夜。在理论中,航空公司以执行法律职责为由,拜托安保公司将未被许可出境但又因故无奈当天伺机分开的旅客支配至指定酒店过夜,并阻止当事人分开酒店。铛铛事人预约航班开始管理登机手续后,安保公司将当事人送至登机口。此间,当事人需求自行承当食宿、通信、打扫、保安等所有费用。 中国驻日本使馆倡议过境日本且拟暂时出境的中国公民,事前办好签证。即便无出境日本方案,也需在购买机票时确认拟直达机场的无关规则,以避免以及影响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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