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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在哪一个版发,所以只好发到这里来了。
求教各位无关离婚问题,:
1、单方在国际结的婚,在澳洲寓居超过2年,有一个2岁的小孩。假如单方均赞成离婚,对孩子的抚育权和财富调配都谈好,需求一年的分居能力离婚吗?2、接1的问题,财富是要何时能力调配得手,提出离婚开始能够调配,仍是提出离婚后一年后能力调配?3、小孩跟女方,男方给女方孩子抚育费,假如小孩长时间回国,或者是小孩和女方一起回国开展,那末男方还有义务领取抚育费吗?法院能强迫男方领取吗? 4、小孩长时间回国,或小孩和女方长时间回国,单亲妈妈补助是不是就不克不及拿到了?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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