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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周法 | 59990元!一旅行社不签游览合同还支配付费名目被重罚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二行政执法支队(下列简称“第二支队”)近日发布一同典型案例,外埠游客经过海南悦某国内旅行社报名游览,该旅行社不只不签署游览合同,还私自支配付费名目。日前,针对该旅行社的守法行动,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已依法强迫履行其行政处分30000元及加处分款29990元。
案情
据理解,2021年7月16日,浙江游客吴女士致电十二301游览办事热线,称其经过海南悦某国内旅行社报名加入三亚6天5晚游行程,旅行社私自更改入住酒店,并且其报的是纯玩团,但旅行社向导却带其返回玫瑰谷购买化妆品,以及返回玉器店和乳胶店等购物场合购物,报名时旅行社任务人员称只要几组家庭包一辆小车,实际却是一辆大巴车,车上人十分多,故投诉要求旅行社给其公道说法并退还差价。
裁决
接到投诉后,经第二支队执法人员考察查实,2021年7月十一日至16日,海南悦某国内旅行社招待游客吴女士一行3人报名加入三亚6天5晚游,收取报名费用3800元,海南悦某国内旅行社未与吴女士一行3人签署游览合同。上述行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览法》等相干规则,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则,并参照《海南省游览行政处分自在裁量基准表》,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海南悦某国内旅行社作出责令当即矫正守法行动,并依法进行行政处分,处分款30000元。
因海南悦某国内旅行社拒不执行处分抉择,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给予其加处分款29990元,并向法院请求强迫履行。往年9月30日,市城郊人民法院经过全国法院履行网络查控零碎,对被履行人海南悦某旅行社划扣银行贷款履行终了。
编纂|Sophie
审核|雷蕊
来源| 三亚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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