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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j64
发表于 2021-5-13 22:08:59
我明确你说的是甚么,由于我阅历过相反的事。也是3月提交的,提交之后3天我妈来了澳洲
5月被退回,理由是递交请求时人在澳洲。
过后发了好几个邮件,又打了好几个电话,跟他们扯了大略一个月,移民局才抵赖了他们的过错,让我把请求资料和退信从新寄回去审理。
我6月又把退回来的资料寄了回去,9月扣款,十一月收到确认信(但确认的日期是6月,而6月我妈还在澳洲,不知道当前会不会有问题!不外一切的copy我都留着,怕他们又不赖账)
我感觉你第二次请求确定是没戏的,由于人在澳洲。第一次请求是无效的,不知道你当初再找还行不行,打电话试试吧,把你的状况告知他们,他们只是效力低,但仍是讲理的。
我过后还发了个帖子说这个事,但没写完
http://www..com.au/bbs/f ... p;extra=&page=1
实践上讲,移民局收到请求表格的日期就是这个请求的lodgement date,只有在这一天请求人不在澳洲境内就能。
实际操作中,他们会出错。或许是大意粗心,或许是业务才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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