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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和老公非PR,由于生孩子,请求父母初次来澳洲,请求的是600签证1年,然而只批了6个月单次,说是1年的只给PR, 当初待满6个月,想回国后再次请求600,请问:
1. 能够回国后马上再次请求吗?仍是要等段时间?需求距离多久?
2. 再次请求能够请求6个月吗?假如不批是会被间接拒签仍是会被降到3个月?仍是间接就请求3个月的对比好呢?
3. 初次请求理由是生孩子+游览,那再次请求的时分用甚么理由好呢?关照孩子能够吗?
4. 当初自己和老公非PR,但正在斟酌请求PR,假如请求PR胜利,对父母的再次请求600是否有帮忙?那以上3个问题的谜底又是甚么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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