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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有人和我同样状况吗?对请求和进度有影响吗?
我是PR, 是143签证的sponsor和Ausurer, 去年8月收到FN letter.
往年4月会被澳洲公司外派到中国任务2年摆布,期间每一年都会lodge Aus tax return.
打电话问移民局,原告知对请求和进度没有影响,也不需求notify他们我任务地点的变动。电话要求给个writing confirmation,原告知不给,由于网页上没有对任务地点有要求,就标明143p processing 期间sponsor 能够分开澳洲任务。
心里仍是不很虚浮,想求教下大家是不是真没有影响啊?
先谢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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