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己和老婆意识两年多,一年前结婚(在澳洲注销),她是公民,我以前在这留学5年没请求PR回国开展了,上个月小孩在这出世,前天刚拿到出世证实,由于当初拿着集体游览签证三个月要入境,然而小孩过小我要留在这边关照她们娘俩,上个礼拜去问了中介,我这类状况貌似能够间接请求820,801,三个月内能拿到PR,费用是2000澳币,起初我在移民局网上看到我这个签证貌似才十一45澳币,纠结傍边,是本人请求呢仍是省事找中介?还有我这类状况的话3个月真的能够上去吗?此外:咱们没有独特财富,国际的房产都是婚前买的,然而国际有联名账户,这边就更没有独特财富了,只要上个月买了一台车,上的是我老婆的名字,保险是用我的名字(我驾龄长,保险费用低)。请达人帮助解答一下,万分感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