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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16日,浙江银保监局发布的行政处分信息显示,浙江稠州金融租赁无限公司因与关联方发展融资租赁业务前提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买卖、董事长薪酬抉择未经股东南大学会审议,被浙江银保监局处以罚款人民币65万元。
官网显示,浙江稠州金融租赁无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主营融资租赁业务的金融机构,是浙江省内(不含宁波)首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分无限公司出资6.5亿元、占股65%,浙江中国小商品城团体股分无限公司出资2.6亿元、占股26%,浙江东宇物流无限公司出资0.9亿元、占股9%。
本文源自金融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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