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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十一月26号递的请求。前天1月18号收到的移民局的信。
以前在查了好多帖子,而后本人开始着手请求。
我的根本状况是我跟老公在澳洲都四五年了。十二年中结的婚。有一个宝宝。
按理说咱们结婚缺乏两年请求是先批TR再批PR。我也是请求的820加801。
后果没想到这么快,并且是间接就下PR了!
我筹备的资料真是简略的很,特别是瓜葛证实这一块就是联名账户的statement,三封敌人的信加之三十几张照片。
甚么以前坛子里一些敌人说的日常糊口账单,通话记载,回国的亲戚见面的证据甚么的都没有。
由于我俩对比马大哈,以前都没想起来留这些证据。
也给那些感觉证据缺乏没有决心的TX们点决心!
anyway,很感激这个论坛。作为回馈发帖庆贺一下!
也欢送同类请求有问题的同窗们发问,俺一定尽力帮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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