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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乘客搭乘私召车,粗心落下6500元(约2万十一00令吉),司机起贪念私吞,后果被判坐牢三周。
据联结早报网报道,原告是39岁的哈斯毕,案发时是私召车司机,他抵赖1项失信的控状后被判监。
案情显示,一位33岁越南籍女郎在2021年2月1日午夜十二时十二分,与敌人在福士路一带搭上原告的车子。
女郎的皮包里装有要汇给家人的6000元,膝上电脑手提包里则装有一袋女郎代雇主保管的500元现金。
原告前后载女郎敌人和女郎回家,不外女郎下车时把包包和手提袋落在原告车里。
原告把车子开走后,发现后座有女郎落下的包包和手提包,因而把它们关上。他看到现金后,起了贪念,抉择把钱占为己有。女郎联络原告后,后者于当天早晨1时34分将包包和手提袋交还,不外女郎发现现金不翼而飞后报警。
控方在陈词时表现,为了维持大众对公共交通业者的决心,有须要给予原告适量的惩罚,再加之原告没有给予女郎损失,因此求法官判原告坐牢三至五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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