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载自头条日报,仅代表原出处和原作者观念,仅供参考浏览,不代表本网态度和立场。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今(29日),经过近程视频零碎,一审地下宣判山东省政协原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主任郑金兰行贿超过1亿元案,以行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履行,褫夺政治权益一生,并处没收集体整个财富。
5rqxm2rdkq3.jpg
郑金兰行贿超1亿元人民币。
对查封、扣押、解冻、退缴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缺乏部份及孳息持续追缴。
wjsk2it4n0g.jpg
郑金兰一审被判死缓。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6年,郑金兰利用负责潍坊市委副书记,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方便,为相干单位和集体在厂房搬家、矿权转让、企业运营等方面提供帮忙,间接或经过其亲属不法收受上述单位和集体给予的财物总计折合人民币10923余万元。
法院审理以为,郑金兰身为国度任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方便,为别人谋取利益,不法收受别人财物,数额特别微小,其行动已构成行贿罪。
其后又颠覆供词及大部份赃款转移海内大部份,使国度和人民利益遭遇特别严重损失。
本文转载自头条日报,仅代表原出处和原作者观念,仅供参考浏览,不代表本网态度和立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