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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沪籍在上海购房有社保/征税年限要求
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外在本市累计交纳1年以上集体所得税交纳证实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交纳证实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本市已具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具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克不及提供2年外在本市累计交纳1年以上集体所得税交纳证实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交纳证实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则购房的,不予管理房地产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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