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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房价涨的很凶,最坏后果就是2月25日卖家给你发个Notice to complete, 把time is of the essence, 假如3月十一你们还settle不了,卖家就可以没收定金,而后再次发售这个房子了。
你们律师发给过你们的买家notice to complete 了吗?能够找个专业律师反省一下你们的notice to complete 是否正确的,而后等14天,假如买家再次settle不起来,你们就能没收定金了,固然也要保存起诉他们的权力。
感觉最首要的就是:包管你们发给买家的notice to complete是正确无误的,你们也是ready, willing and able to settle。而后找broker看看能不克不及搞定过桥存款,争夺2月25日能够settle,否则你们有可能损失定金的(假如市场真的好到卖家随意就可以找到另外一个买家,说不定他们就抉择没收定金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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