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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我错了
发表于 2021-6-27 15:05:00
你好,首先谢谢你的关心和回复。
是这样的,我买的这个房子和拍卖是差不多,因为我签了一个unconditional 合同,就是说连inspection都免了。之前说的房屋检查报告不是我要买房做的验房报告,是现在我要把房子租给她要进屋做的一个房屋状况检查报告。。因为之前卖家提出想继续在里面住半年,我同意了,她又提出一个低于市场价的租金我也同意了,因为我当时要是不同意她就不把房子卖给我:-)。现在到了过户时间了,我想和她签一份租房合同保障我自己的权益,因为万一她住的这半年期间房屋状况出了问题咋办?结果她不同意。她的意思是签租约合同可以,但是不交bond金,不填写房屋状况表格,不割草,不维护花园。奇葩吧?bond金不是我自己拿着,是给RTA的,至于其他的要求,因为当初签订卖房合同的时候,只写了她可以以一个低价作为房客继续住在这里半年,但是没有具体写细则,就是割草啊,维护花园什么的。结果她现在就以这些细则为借口,提出来如果要签租房合约,则必须答应她这些额外要求。是这个样子。
律师的意思是,卖房合同上没有写明细则,如果上庭打官司会是一个模糊的界定。但是如果不写细则的租房合约,万一真出了问题就分不清是房客自己掏钱修还是得我们来修。总之,自从买房和这个老太打交道,就发现她不是一个省油的灯,之前我还觉得她老公那么有名,总归是近朱者赤她也应该受到尊敬吧,结果还真和我想的不太一样,也是,学术圈里贪婪的人渣也有不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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