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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房碰上的糟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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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6-28 01:15:42 88966 195

    wzsi19 发表于 2021-6-27 20:11:49

    wzsi19 115#

    2021-6-27 20:11:49


    昆州最多可以提前收1个月房租。
    不割草租户可以发breach notice,上庭也不占理,半年割草最多几百块钱,犯不上耍赖。
    现在是准备签租房合同,房客就是原来的卖家。她又提出了一些要求,我感觉不合理,想拒绝,就是不知道如果拒绝后下一步会发生什么情况。
    李文瀚 发表于 2021-6-27 20:18:48

    李文瀚 116#

    2021-6-27 20:18:48

    看下来觉得莫名其妙
    yiyeyouyou 发表于 2021-6-27 20:31:27

    yiyeyouyou 117#

    2021-6-27 20:31:27


    觉得不合理就坚定地拒绝,不然后面一屁股麻烦。签任何合同就按照标准条款签,不要附带太多附加条款。我看你前面写到过不了户,怎么会过不了呢?买卖和租赁是两个合同啊,问你的律师吧。
    silo 发表于 2021-6-27 20:39:56

    silo 118#

    2021-6-27 20:39:56


    Thanks, will add more credits the day after tomorrow.
    xallo 发表于 2021-6-27 20:43:35

    xallo 119#

    2021-6-27 20:43:35


    谢谢你的阅读理解,不过可惜你不及格。具体原因还是你自己爬楼找答案吧。我以前读书时候租房都是把bond金交给RTA的,如果现在政策改了,那也没关系,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把bond金交给相关机构办理就可。倒是我为你的智商着急,具体原因你自己好好想想吧,为什么别人都看明白了你却阅读理解不过关?而且还颇有成就感觉比别人都聪明得总结出对一个人的分析判断,我觉得你挺有意思的,不过我不想像你一样以一斑窥全豹然后再以偏概全在这里卖弄自己的小聪明,那么就无语一下吧。。。。。。
    gaojihang 发表于 2021-6-27 20:48:08

    gaojihang 120#

    2021-6-27 20:48:08


    你应该买点核桃吃吃了,补脑的
    黄昏屋顶の猫 发表于 2021-6-27 20:54:17

    黄昏屋顶の猫 121#

    2021-6-27 20:54:17


    那还真是很不一样。。。
    shan33jw 发表于 2021-6-27 21:08:48

    shan33jw 122#

    2021-6-27 21:08:48


    你的表达能力和情商可能吃核桃都补不上来哟
    sheimin 发表于 2021-6-27 21:13:39

    sheimin 123#

    2021-6-27 21:13:39


    唉,楼主,我拿你无语了。。。连过户师和律师这种事你也要拿出来怼一下,从这点上来说我就对这件事有个基本判断了

    这样说吧,一般房产买卖过户师的资格就够了,当然市面上有很多律师同时也是过户师,但是你如果说房产买卖一定是律师那就有点。。。。。
    nao_nao 发表于 2021-6-27 21:22:36

    nao_nao 124#

    2021-6-27 21:22:36


    你是完全没有任何法律概念吗?

    合同里怎么写的,哪方违反合同就要负法律责任。

    故意拖延过户每天付对方房价百分之几都是在格式合同模版里的,难道卖家要求去掉那一条你不但同意了还签了字?那全部责任你自己负了。

    假如卖家之前要求更改合同,要买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无论过错方是谁然后赠予两倍房价的金额给卖家,你是不是也会签啊?这如果你也签了那你也别怨别人,怨自己吧,又没人强迫你逼你签啊。

    光免房屋检查报告这一项你就可以不买了,还七七八八加上十几二十条你还答应了,这就叫“软土深挖”,你继续答应下来,她下面准备接下去的几百条呢……
    hcmu 发表于 2021-6-27 21:33:35

    hcmu 125#

    2021-6-27 21:33:35


    你有过户前的pre inspection吗 或者其他理由进房子里拍照 保存好买房子时候广告的图片。这些如果有破坏你都可以找她赔偿的。
    没有必要为小事纠结,他按时付租金就好。
    过户了找个中介马上当天进入作检查 他不签合同 (也许也会不容许经理进去)那就告诉他 广告照片作为entry condition。
    这卖房中介也贵腔。
    你买了房屋保险吧 租客保险也买上。他搞破坏 你就当重新装修了。他有80万在手里 你以后告他还怕他不赔!



    suzy1108 发表于 2021-6-27 21:39:28

    suzy1108 126#

    2021-6-27 21:39:28

    谢谢分享 和熟人交易 就怕这种夹生
    liudingchen 发表于 2021-6-27 21:43:06

    liudingchen 127#

    2021-6-27 21:43:06

    lz拿出怼网友的劲头来,还怕斗不过卖家一个老太太?
    Gunth 发表于 2021-6-27 21:51:00

    Gunth 128#

    2021-6-27 21:51:00


    买卖合同里只讲了交割前要签租约,但买卖合同里没有租约的细节。现在到了要签租约的时候了因为没有租约细节,所以现在卖家要这样那样签租约,买家不想同意。这租约签不成房子就无法交割,那不交割责任算谁的
    自动发广告 发表于 2021-6-27 22:03:23

    自动发广告 129#

    2021-6-27 22:03:23

    既然高价,这是机会,直接不要了
    protein9 发表于 2021-6-27 22:06:55

    protein9 130#

    2021-6-27 22:06:55


    楼主把免inspection写进合同conditions里了.....真不知道楼主和楼主的律师咋想的
    sunny0721 发表于 2021-6-27 22:10:15

    sunny0721 131#

    2021-6-27 22:10:15

    对于这样的房主,你不要往上跟价,不理他,等中介联系你,就这个价,卖不出去,中介就着急打电话找你。
    qixl813 发表于 2021-6-27 22:19:05

    qixl813 132#

    2021-6-27 22:19:05

    买房就买房,扯那么多没用的干嘛,这边就是按合同办事,找自己律师就行了。
    momoku 发表于 2021-6-27 22:27:01

    momoku 133#

    2021-6-27 22:27:01


    没事,这不是还有你垫底吗?
    vanessalu 发表于 2021-6-27 22:30:53

    vanessalu 134#

    2021-6-27 22:30:53


    谢谢
    jinweisea88 发表于 2021-6-27 22:43:19

    jinweisea88 135#

    2021-6-27 22:43:19

    白纸黑字的东西怎么就弄的这么复杂。不用再跟老太太私下沟通,交给律师,这个搞不定换个律师。
    bohetang 发表于 2021-6-27 22:49:45

    bohetang 136#

    2021-6-27 22:49:45


    我是被那个印度人中介忽悠了一下,后来觉得应该是个陷阱。也怪我当时太冲动了
    wangwei_whhb 发表于 2021-6-27 22:58:45

    wangwei_whhb 137#

    2021-6-27 22:58:45


    好的,谢谢!
    fengjinghua 发表于 2021-6-27 23:10:30

    fengjinghua 138#

    2021-6-27 23:10:30


    也是有这个想法。明天去和老太谈判,不行就不要这个房子了,如果要上庭打官司就试试看能不能打赢。
    loosefoy 发表于 2021-6-27 23:14:57

    loosefoy 139#

    2021-6-27 23:14:57


    问题就出在这里
    mrdapeng010155 发表于 2021-6-27 23:27:49

    mrdapeng010155 140#

    2021-6-27 23:27:49


    1,lz拿出怼网友的劲头来----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他们先来我地盘上开战,我不反击还等着被轰炸吗?
    2,还怕斗不过卖家一个老太太?-------我堂堂华夏民族,尊老爱幼是传统文化,无奈这不是我方主动挑起战事的问题,现在上升到自卫反击战的阶段了,老太太之前是战斗力很强的,我方只是正当的先礼后兵罢了
    r7sgznd 发表于 2021-6-27 23:35:40

    r7sgznd 141#

    2021-6-27 23:35:40

    看完了,楼主脾气够火爆啊
    消消气,这个事就是,买房合同包括租房的条款,但是,租房合同和买房合同是两码事。拟定标准租房合同,卖家任何的修改都不同意。不能由着卖家。如果因为卖家也就是之后的租客不签买家也就是之后的房东拟定的租房合同,那是租客没有不愿意租,而不是房东不愿意。因为租房合同卖家也就是之后的租客不同意租约导致的买房合同上的租房条款不成立,这是卖家违约。因为这根本原因是卖家不同意租房合同才导致的。卖家违约的前提下,你无论是告她还是出notice of default ,都是卖家的问题。完全可以以卖家无法准时settle的理由要求退出合同
    WANGWENKEJI 发表于 2021-6-27 23:40:38

    WANGWENKEJI 142#

    2021-6-27 23:40:38


    嗯,谢谢。我感觉这个老太蛮不讲理的,我一直礼让退让,谁知她还不满足。明天去谈判,她提出来的,我估计要么就沿袭英国佬殖民那一套旧习,强硬,要么演一套苦肉计,要我屈服。反正不交BOND金不签房屋检查报告是不能妥协的。
    138001 发表于 2021-6-27 23:48:11

    138001 143#

    2021-6-27 23:48:11


    谢谢你的解析。逻辑清楚表达很清晰,非常赞赏!
    英语专八 发表于 2021-6-27 23:59:08

    英语专八 144#

    2021-6-27 23:59:08


    如果说出事实也算是一种攻击的话,那么只能说这世界上以后没人敢说实话了,因为动辄就会被不了解真相不认真看上下文只想站在道德的制高点的吃瓜群众扣上一顶莫须有的大帽子。
    我也真的为你的智商着急。你说租房的BOND不交给RTA应该交到哪里啊?你还是多吃点核桃吧,那个补脑子。哈哈哈
    yoyodong 发表于 2021-6-28 00:06:53

    yoyodong 145#

    2021-6-28 00:06:53

    你喜欢房子就同意她的要求呗,老人家年纪大了,又是你认识的人的遗孀,当做恩待老人也没有特别不合理,其余问题交给你的律师吧。大家不了解背景是可能说的让您不愉快。
    vincent8756 发表于 2021-6-28 00:20:48

    vincent8756 146#

    2021-6-28 00:20:48

    恭喜!
    NewYork 发表于 2021-6-28 00:27:16

    NewYork 147#

    2021-6-28 00:27:16


    RTA的服务早就被Service NSW取代(请注意,这个是在2014年就如此了,是7年前!!!),这个是NSW一项很重要的改革措施,一站式服务平台,你的bond金也是交给fair trading。难道现在楼主每次去办事还是去RTA(Roads & Traffic Authority),能告诉我他们在哪里吗?

    我是通过这个信息来判断,楼主获取信息的方式应该主要是中文(此处非贬义)。

    逻辑很重要!
    coffee321 发表于 2021-6-28 00:41:39

    coffee321 148#

    2021-6-28 00:41:39


    卧槽!!!!!!!!!!!!

    楼主我错了,楼主在QLD,刚刚Google一下,QLD还真的有RTA Residential Tenancies Authority!

    ufol4oy 发表于 2021-6-28 00:56:07

    ufol4oy 149#

    2021-6-28 00:56:07

    看来房主是高价先卖房,等合适的机会再买。我的一个朋友几年前就是这个情况,房主是先卖房,拿到钱继续租住,在建新房。
    chdennis 发表于 2021-6-28 01:02:05

    chdennis 150#

    2021-6-28 01:02:05


    楼主表达的很清楚。楼下一堆冲动的。

    个人观点(非法律建议)
    跟律师没关系。实质很简单:买卖房产合同约定卖家继续租住半年,需有“租约”。 但:买卖房产合同中没有约定“租约”的格式或形式。

    很常见的情况。NSW中买卖房产类似情况很多。实际操作中卖家短期租住的确实很多时候不签正式的租约,也没有bond。也是类似如果提前搬出需提前通知等等情况。所以,严格说确实存在隐患。

    回到楼主的情况,个人观点是:如果“租约”在买卖合同中没有特定解读。则:应该按“标准租约”处理。 你律师应该能有把握赢这个case(如果真打官司)。所以应该先坚持标准租约。如果不行,再往下看。

    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是买卖双方的互相妥协。谈不上是否绝对公平。个人观点:应该坚持交割时查房。出租结束时应维持房屋为交割时状态(租约中最好写出)。 bond不是必须的。她有资产,如果出问题,未来小额法庭或仲裁应该会有资产赔付。并且楼主最好买“房东保险”,避免对方不付租金等等其他情况。

    最后,如果就是不爽,不怕打官司。那么坚持,直接让律师按买卖合同发相应notice。后面再考虑是取消合同拿回定金还是强迫交割的事情。

    很多人动不动就说:换律师,是没经验或往外推责任的做法,是没意义的。跟过户师或律师实质无关。换QC也是一样结果。


    最后,一个不是提示的提示:没租约有时候比有这种奇怪的租约要好! 打官司会按标准的研判,,,,
    google11 发表于 2021-6-28 01:11:46

    google11 151#

    2021-6-28 01:11:46


    不保险啊
    miki8643 发表于 2021-6-28 01:15:42

    miki8643 152#

    2021-6-28 01:15:42


    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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